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JJYYW-2024003
 
招标人: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4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公告
附件1: 确 认 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解释权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货及安装工期
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第六条 保证与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险与税费
第八条 廉政条款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 生效和其他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1 响应函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附件5 分项报价表
附件6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8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
附件9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附件11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12 项目组成员
附件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附件14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章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YYW-2024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28.6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项目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有产品及服务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将邀请文件发送至邀请单位。
售价:免费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 时00分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附件1: 确 认 函

致: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本公司已于 2024 年10月 日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关于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该招标项目。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 年 10月  日
 
 
 
 
注:受邀投标人在收到本确认函后应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无论是否参与此招标,在横线处填写参加或者不参加,确认参与本次招标的应在开标时把确认函盖公章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预算金额:28.60万元,最高限价:3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6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应携带规定的材料于开标开始前到开标地点,进行开标。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邮箱、快递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人应提交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U盘”(需包含所有响应文件及投标报价全套相关表格文件,必须提供,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本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否则修改无效。
(4)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章)单独用封套加以密封、标志。
(5)《报价一览表》须另附一份且单独用封套加以密封;
注: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11 资格后审审查材料 详见附件8(一正二副,单独密封)
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13 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
15 履约保证金 /
16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投标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公告。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 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 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
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 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
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
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
时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分项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部分需提供所有材料;
(7)综合部分需提供所有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4.2封套上均须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3)招标文件编号:
(4)项目包号(如有):第 XX 包
(5)项目名称:
(6)投标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7)写明招标时启封。
4.3 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4.5未按本章第 4.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
4.6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9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9.1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
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 8.5 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 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3.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或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7.3.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5.2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 8.5.1 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 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标准

1.评审标准

1.1资格审查标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下列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有产品及服务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1.2、符合性审查标准
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通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综合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响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相关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规定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一份(投标文件用WORD形式,并可编辑,不以PDF等不可编辑的文件形式提供,U盘形式)
项目预算 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标的项目预算
重大负偏离 响应文件没有重大负偏离,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响应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质保期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商务要求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中的条款,不允许有任何一项负偏离
联合体响应人 不接受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50分)
满分50分,最低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报价每高出最低价的500元,相应减0.5分。 50
2 人员配置方案(20分) 根据被邀请单位人员配置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有针对性、完整明了得20分,方案较为可行、较完整得12分,方案不完整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20
3 服务管理措施(30分)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所需求的服务内容的承诺水平,以及完成任务承诺采取的措施是否有保证,对于服务过程中难点的理解和实施重点是否准确等进行打分。
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行性强得30分,管理措施完整、可行性较强得20分,管理措施可行性不强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0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投标人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针对评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评分细则导览表”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JJYYW-2024003
项目预算:28.6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总的说明和要求
1、本项目根据用户需求内容编定,响投标人除须满足响应各设备清单内容要求外,还需符合本章有关技术要求:若各文件间出现差异时,以本章技术要求为优先。
2、投标文件需逐条响应本章技术要求各条款,未述及的条款部分视同响应,若说明为正偏离条款部分则须提出足以证明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佐证材料供评委审核判定,否则以本章技术要求各条款为准。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不符合本章要求的为负偏离。
三、项目清单及参数要求
产品名称 数量 实施地点
帆布包 2600个 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台历 2600本
饭盒 2600件
手机支架 2600件
1、项目清单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参考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中标单位:
 
签订日期:


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合同
方: 签订地点:
乙方: 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1.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的范围详见“招标技术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招标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资料。
1.3 合同产品的规格、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 合同总价(元) :(小写       元)。
合同价格包括本合同所有标的制造、加工、运费、装卸至甲方现场指定位置、搬运、安装、配合调试、税金、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2.2 结算原则: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
2.3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方可调整合同价格,否则响应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响应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的单价结算原则为: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相同规格型号产品的价格,按响应文件中已有的产品投标综合单价结算;响应文件中没有相同规格型号产品价格的,参照产品市场价及乙方招标时的优惠比例,由乙方提出书面价格签证,经甲方签字确定综合单价后计入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3.2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货及安装工期

4.1交货工期:工期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2乙方在交付合同产品同时应按“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以及技术资料清单。

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5.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5.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5.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5.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5.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3.4 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5 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及时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甲方有权自行派人进行修复,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5.3.6 若故障在检修 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3.7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8(1)产品质保期为设备到货且通过验收后 三 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
5.3.8(2)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甲方培训2至3 名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设备。
5.3.8(3)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六条 保证与违约责任

6.1乙方需确保提供给本项目的一切产品均能够满足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与乙方的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相吻合。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退货等要求,直至终止本合同,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乙方需确保其提供给本项目的一切产品及安装均能通过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3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下合同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为合同产品及安装通过验收之日36个月。
6.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需要更换、修理的有缺陷的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需比原质保期延长                 6个月(自缺陷修正后计算)。
6.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返工、报废的,乙方保证及时无偿更换或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可委托甲方在现场进行更换或修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期限应不迟于本合同产品使用出现错误或故障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6甲方在产品质保、维护期间,对乙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维护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对存在较严重的质量、服务、维护等方面问题,将扣除部分尾款。
6.7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同时,甲方也应保证乙方免受任何因甲方责任造成的第三方索赔。

第七条 保险与税费

7.1在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廉政条款

8.1乙方承诺,无论乙方或乙方人员均不会从事下列行为:
8.1.1以支付回扣或赠送钱、物、卡、券等方式贿赂甲方有关人员或其亲属;
8.1.2宴请甲方有关人员或安排甲方有关人员到娱乐场所消费;
8.1.3其他给予甲方有关人员利益、好处的行为。
8.2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继续与乙方的后续业务合作。
8.3甲方有关人员应遵守法律和廉洁纪律。如乙方发现甲方有关人员有向乙方索要回扣、财物或要求乙方安排吃请、娱乐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或负责领导反映。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其(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生效。
9.2如果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行使终止权利,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并有权将在履行本合同中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索回。
9.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有一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无继续履行本合同能力,则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破产或产权变更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受让人终止合同并追回损失,或在该破产管理人、受让人作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书面保证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本合同。
9.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改变技术规范,在不影响合同产品交付期及导致合同价格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承诺根据改变的技术规范作相应变化,但这样的修改影响产品交付期和/或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甲方应该承诺允许相应的交付期和/或合同价格的调整。
9.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终止本合同:
1)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
3) 一方发生破产事件,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事项。
无论如何,双方不得随意中止或终止合同,因随意中止合同而给对方带来的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由随意中止合同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0.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2)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0.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1.1 下列关于___________标的投标文件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十二条 生效和其他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
12.2本合同货物或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处理。
1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注: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
2.投标人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日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针对评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评分细则导览表
序号 内    容 备注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录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技术条款偏离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承诺书
9、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项目组成员
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14、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响应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招标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3.我们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们愿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6.如果我们成交,本次招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履行自己在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7.其它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招标人)
    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注册号码:             单位类型: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格式)

 
    (招标人)
现委派___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报价的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就投标文件对服务规范和要求存在的偏差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服务规范和要求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偏离”即可。
3投标文件需逐条响应本章技术要求各条款,未述及的条款部分视同响应,若说明为正偏离条款部分则须提出足以证明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佐证材料供评委审核判定,否则以本章技术要求各条款为准。

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偏离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服务规范和要求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偏离”即可。


附件8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

详见第三章第1项第1.1款资格审查标准(一正四副,单独密封)
材料为资格后审审查材料的必要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否则视作无效响应,上述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若有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在开启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附件9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招标单位):
(1)我单位针对(招标单位)的招标编号:    号招标文件中所填写所有关于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投标后,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承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产品及相关服务。如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11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项目组成员
序号 单位 姓名 学历 职称 从业经验年限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附件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年度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
 
注: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附件14其他证明材料

 
 
内容:根据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材料(格式自拟)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025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洪公祠1号 邮编:210001 电话:025-84425643 传真:025-84425643

苏ICP备2025206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