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区 > 榜样人物 >

王长伟

  

  王长伟,1993年10月被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南京市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1993年9月,王长伟同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杀人、抢劫、纵火的特大恶性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5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洪公祠1号 邮编:210001 电话:025-84425643 传真:025-84425643

苏ICP备2025206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