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春,男,1973年2月生,2017年8月被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2013年8月11日凌晨,刘永春在家隐约听到有人在喊救命,于是立即从家中跑出察看,发现邻居童某和其儿子正在被人拿刀追砍。情况危急,刘永春没有任何犹豫,立即上前阻止并与持刀人展开搏斗,最终将嫌疑人擒获,挽救了邻居母子生命。在此过程中,刘永春身体多处被刀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