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南京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候选对象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规定,我市组织开展2025年“南京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评选奖励活动。各公安分局、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经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研究审议,对吴高镤等40名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南京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候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如对候选对象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4420070;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2025年“南京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候选对象名单和事迹
1. 吴高镤,男,原“货拉拉”平台兼职骑手。
2025年1月9日12时许,吴高镤在“货拉拉”平台上接到订单,要求送货到六合区某小区。吴高镤上门取货发现是几个坚果礼盒,当事人与吴高镤互加微信好友,要求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与取货人联系。吴高镤联想到治安学习中讲解的典型诈骗案例,怀疑是新型“线上诈骗+线下取钱+货拉拉送货”的电信诈骗手段,遂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当场打开礼盒,发现盒内装有7万元人民币。随后,吴高镤根据民警安排,将货物送至目的地,并配合民警抓住企图逃跑的收货男子。经审,该男子确为电信诈骗案嫌疑人,最终共抓获嫌疑人2名,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2. 孙友祥,男,江北新区公交公司汽车九队书记兼队长。
2024年12月21日22时许,孙友祥在江北新区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汽车九队平顶山路扬子客运站,发现隔壁超市屋顶冒出大量浓烟和火苗,因超市已锁门不能进入,他立即打电话喊来店主,二人进店后发现浓烟弥漫、火势快速蔓延,已将吊顶烧化。店内存放了大量烟酒和物品,如不及时灭火,极有可能造成更大经济损失。孙友祥立即跑到店外找来灭火器,冲进去对准着火点扑救,成功控制住火势。随后,消防队员赶到进行后续处置。
3. 金有亮,男,务工人员。
2025年8月25日19时许,金有亮在浦口区盘城街道永丰老街家中,听到门外传来呼救声,他立即出门查看,发现一名男子和一名一岁左右的幼童以及一辆电动车掉进河里,幼童面朝下漂浮在水上,已失去意识。金有亮立即跳入两米多深的河中将小孩救回岸边。随后,金有亮喊来儿子一同下水,将男子救上岸。男子身体并无大碍,但幼童已停止呼吸,金有亮的妻子立即报警,并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几人轮流对孩子进行胸外按压,经过近20分钟的持续抢救,幼童终于发出哭声,恢复自主呼吸。事后,幼童被送往医院治疗,脱离生命危险。
4. 陈铁印,男,江北新区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公安分局保安。
2025年9月8日18时许,陈铁印独自驾车途经江北新区盘城街道附近,发现路边一座废弃的蔬菜大棚铁门内躲藏着一名男子,双脚赤裸,神色慌张,疑似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嫌疑人。陈铁印立即电话报警,同时停车上前,伸手穿过铁门栅栏抓住该男子手臂,再翻越铁门进入大棚内部控制住该男子,防止其逃脱。民警赶到后,陈铁印从大棚铁门内将该男子托举出来,交给民警处理。经查,该男子正是警方追踪的嫌疑人。
5. 郝建强,男,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6. 易磊,男,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巡特警大队辅警。
2024年12月21日11时许,郝建强、易磊下班途经玄武区营苑南路某小区门口时,发现小区内疑似失火。两人迅速冲进小区,疏散周边群众,通知小区物业拨打消防电话,并找到小区消防水管,合力进行灭火,同时清理周边易燃物品。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两人继续协助扑灭残余星火。经查,当日恰逢冬至,一名业主烧纸祭拜的火星被吹到杂物堆,火势一路蔓延至小区电瓶车停放处造成火情。因及时处置,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7. 段晞远,男,常州工学院学生。
2024年12月3日7时许,段晞远骑车经过秦淮区大报恩寺北侧路段时,隐约听见有人呼救,下车查看,发现一名女子掉进秦淮河中且不断下沉,河水即将没过其头顶。段晞远立即跳入河中,奋力游到女子身边,拽住她的手臂,拼尽全力游回岸边。成功将女子救上岸后,段晞远利用在学校掌握的急救知识实施心肺复苏,救醒女子并交给赶到现场的急救人员。因救援及时,该女子转危为安。
8. 李义亮,男,自由职业者。
9. 黄龙振,男,务工人员。
2025年7月21日10时许,李义亮、黄龙振在秦淮区集庆门桥下河边垂钓时,发现一名女子跳入河中,他们顾不上脱下衣物、取下随身物品,纵身跃入微凉的河水中。此时,该女子因呛水已开始挣扎,身体逐渐下沉,意识逐渐模糊。李义亮奋力游向落水者,从侧面托住她的身体,避免她继续呛水;黄龙振则在后方托举,两人默契配合,将女子拉回岸边。上岸后,两人检查其状况,确认无大碍后,他们立即报警,向赶来的民警说明情况后,才悄然离开现场。
10. 杨平,男,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救护车驾驶员。
11. 张和顺,男,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救护车驾担架工。
2025年2月12日凌晨,杨平、张和顺跟随120救护车赶到建邺区金虹花园某住户家中救助因纠纷冲突,导致突发心悸的病人。救助期间,当事男子企图持刀伤害病人,杨平、张和顺迅速冲上前,相互配合成功夺刀,控制住该男子,阻止其继续伤人,并保障医护人员将病人安全送上救护车。民警到场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处置。
12. 林春,男,网约车司机。
2024年12月21日3时许,林春在鼓楼区水佐岗接客至宝塔桥东街1号金川河桥。该乘客上车后不停哭泣,其下车后,林春发现附近空无人烟,而乘客一直在桥边徘徊。林春急忙下车,一边观察一边电话报警。与此同时,该乘客突然翻过护栏跳入河中。此时,气温已接近零下,林春急忙跳入河中,抓住其后衣领,拖拽着游回岸边,将其交给赶到的民警处置。
13. 项樊,男,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上元门警务站辅警。
2025年2月13日1时许,项樊在鼓楼区幕府东路至幕府西路隧道内发现两辆汽车碰撞,其中一辆汽车起火,而另一辆汽车内的驾驶员意识模糊,身体无法动弹。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经破碎,项樊立即徒手清理出通道,钻进车内,削断安全带,在赶到民警的配合下,将车内驾驶员拉出车外,转移到安全区域。救援期间,项樊被玻璃渣划伤。
14. 马帅帅,男,鼎亨物流公司快递员。
2025年1月19日17时许,马帅帅在栖霞区自家居住的小区里散步时,在家楼下发现一名女子坐在七楼的窗户上,情绪激动,不顾屋内人的劝阻,从楼上跳下来。周帅帅来不及多想,立即上前徒手将其接住,但由于惯性过大,被下坠女子砸倒晕厥。经医院诊断,马帅帅胳膊、锁骨、肋骨骨折受伤。经查,坠楼女子患有抑郁症,产生轻生念头。
15. 周绪,男,个体经营户。
2024年12月6日0时许,周绪在栖霞区桥欣路某小区家中睡觉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发现对门家的小男孩一边哭泣一边求救。周绪立即到对门查看,发现对门家的小女孩和其母亲起了争执,被其母亲伤害。周绪立即将男孩安顿在自己家中,随后驾车将小女孩送往附近医院,全程陪同救治,直到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后续处置。
16. 周俭,男,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
2024年12月18日13时许,周俭在栖霞区南理工紫金学院宿舍内,得知两名学生因矛盾激化在宿舍内发生斗殴,周俭迅速冲到现场,奋力将两人拉开。此时,其中一方找出锐器,周俭发现情况后,迅速将锐器夺下并将他们锁在宿舍阳台,同时,拨打电话给辅导员并报警。随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后续处置。
17. 姚大成,男,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居民。
18. 江冬旭,男,联兴物业公司保安。
2025年3月9日13时许,姚大成在雨花台区某小区家中发现隔壁邻居家着火,浓烟从厨房窗户涌出,他立即拨打110、119报警,随后跑到小区保安室求助。江冬旭立即找来2瓶干粉灭火器,两人奔到现场,姚大成踹开大门,找到正在着火的厨房,江冬旭冲入浓烟,熟练操作灭火器,成功将明火扑灭,并关闭煤气阀。同时,姚大成在房间内搜寻,将滞留屋内的一名12岁女孩安全转移。随后,他们打开所有窗户通风散烟,确认现场无复燃危险后才离开。
19. 顾太平,男,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保安。
2025年10月10日下午,顾太平在浦口区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午休时,突然听见急诊护士台一键报警声,他迅速爬起来朝护士台跑去,发现一名男子满身酒气,拿着水果刀在急诊大厅闹事。顾太平率先冲上前,在同事协助下,夺下男子手中的水果刀并将其控制住。在处置过程中,顾太平手指被划伤。随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后续处置。
20. 虞传兵,男,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浦口分公司驻警犬基地保安。
2025年7月8日上午,虞传兵下班途经浦口区西山社区江星桥线时,发现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因车祸受伤,被侧翻的三轮车压住。虞传兵立即招呼货车司机协助,合力将伤者从车下救出。随后,虞传兵使用伤者的手机联系其家属,告知了现场情况。伤者家属到达后报警,因老人腿部受伤家属无法搬动,虞传兵又陪同前往医院检查。确认老人无碍后,虞传兵才离开医院。
21. 张玲玲,女,兴业银行南京浦口支行管户理财经理。
2025年9月16日下午,张玲玲在浦口区兴业银行浦口支行发现一名客户的存单存在异常,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但电话均占线或被挂断。张玲玲怀疑其手机被远程操控,凭着记忆回想起她的住址,随即赶往该小区,同时拨打110报警,用银行专业软件干预诈骗操控。到达小区后,张玲玲通过小区物业得知其具体住处,奔跑到她家,当时该客户正在一边通话,一边和丈夫用手机操作多家银行转账。张玲玲当即拔了客户家的网线和手机卡,制止远程控制,告知其电信诈骗风险,协助她办理银行卡挂失手续。随后民警到达现场,经了解,该客户确实遇到了电信诈骗,因张玲玲处置及时,为其挽回近500万元损失。
22. 江海霞,女,江宁水务集团北沿路营业厅收费员。
2025年4月13日11时许,江海霞在江宁区汤山花博园游玩时,发现一名老人突然昏倒,已失去意识。江海霞立即将老人扶着躺平,发现其失去自主呼吸,遂实施心肺复苏急救。经过江海霞连续3轮6分多钟的按压,老人逐渐恢复自主呼吸。120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江海霞主动说明老人病情,协助医护人员将他送上救护车。经诊断,老人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并突发心脏疾病,因抢救及时,已脱离生命危险。
23. 宗小敏,男,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谷里派出所辅警。
2025年9月4日23时许,宗小敏在江宁区谷里街道家中,听到楼下有争吵声,通过窗户看到小区对面的小吃店前有两名男子在打架。宗小敏立即下楼赶到现场,发现其中一名男子开车拖行另一名男子驾车而去。宗小敏一路追赶400米多米拦截住他们,将两人强行分开,警告双方不要冲动,同时拔掉涉事车辆钥匙,并迅速收走掉落在车内的美工刀,随后报警求助。民警赶到后,宗小敏将美工刀和车钥匙上交,主动说明情况协助案件调查工作。
24. 戴广仁,男,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兽医站兽医。
2025年5月30日晚,戴广仁路过六合区竹镇镇仕林路时,发现一名男子头破血流躺在路边,经检查已经失去意识、没有自主呼吸。戴广仁立即对该男子实施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经抢救,该男子逐渐恢复意识。随后救护车赶到,将男子送到医院治疗。因戴广仁处置得当为,为后续救治赢得先机,该男子转危为安。
25. 徐家康,男,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村山头组组长。
2025年7月7日9时许,徐家康在六合区马鞍街道徐大营附近发现一名老人掉入水塘,在水中挥舞着双手拼命挣扎。徐家康迅速跳入水塘中,游到老人身边,一手托住老人,一手拼命划水,使出浑身力气才游回岸边,在群众的帮助下将老人救上岸。因救援及时,老人转危为安。
26. 杨载敏,男,南京市久恒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3月21日,杨载敏途经溧水区龙山桥时,发现桥上聚集了不少群众,询问得知一名男子企图跳河轻生,现在已翻过桥栏杆,站在外侧管道上,随时可能跳河。杨载敏立即翻过桥栏杆,一把拉住轻生男子,但男子情绪失控,不断反抗挣扎,杨载敏拼尽全力抓住他,并不断安抚其情绪,同时呼喊围观群众帮忙。最终,杨载敏在群众的协助下,将男子成功拉回桥内安全区域。
27. 邢娅君,女,高淳区中医院神经外科/儿科护士长。
2024年12月29日18时许,邢娅君在高淳区宝龙广场三楼餐厅吃饭时,发现隔壁桌一名9岁左右的小男孩突然喘气困难、不断挣扎,面色十分痛苦,疑似被食物卡住。邢娅君见状立即上前,使用海姆利克急救法连续叩击孩子背部,并使用吸管,从孩子口中将蛋黄及痰液吸出。因抢救及时,孩子恢复自主呼吸,转危为安。
28. 孔永全,男,高淳区固城街道固城村限马宕村村民。
2025年7月12日9时许,孔永全在高淳区胥河附近听到河边传来呼救声,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在河中挣扎,身体不断下沉,渐渐漂向河中央。孔永全纵身跳入水中,奋力游到男子身边,托住其头部,拖拽到浅水区域。孔永全发现男子因呛水导致呼吸不畅,果断采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帮助男子排出吸入的水。随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男子施救上岸,并联系其家属送往医院救治。因孔永全处置得当,该男子转危为安。
29. 虎有国,男,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工人。
30. 叶军,男,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工人。
31. 苏天虎,男,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工人。
2025年6月15日9时许,虎有国、叶军、苏天虎在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上班时,得知两名同事发生口角,其中一男子手持锐器。几人立即赶到现场劝阻,持刀男子挥舞锐器,做出威胁举动。虎有国立即上前,率先伸手夺下锐器,叶军抓住机会,从正面抱住持刀男子并将其扑倒在地,苏天虎妥善保管刀具,避免伤害发生。期间,虎有国右手手背两根肌腱断裂。因三人及时处置,有效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恶化。
32. 詹鑫,男,海警某部士兵。
2024年12月8日18时许,詹鑫在栖霞区永济大道燕子矶公园发现游玩时,发现一名男孩从江堤斜坡不慎滑进了江水中,被水流冲击得无法站起身,不断挣扎,且越漂越远。詹鑫立即跑下堤岸冲入江中,将小男孩从江水中抱起来,带回岸边安全区域,并一直陪伴直到其母亲赶到现场。因救援及时,男孩并无大碍。
33. 夏飞,男,公交轨道公安局禄口新城站派出所辅警。
2025年7月1日14时许,夏飞搭乘南京地铁S1号线列车途中,列车突然停在隧道中间,车尾处突发巨响,窗外火花四溅并伴有烟雾蔓延至车厢内,数十名乘客被困在车厢尾部。夏飞冷静处置,引导被困乘客疏散到其他车厢,并向列车司机表明自己的身份,协商由司机带领乘客经隧道步行前往禄口机场站台,自己则冒着随时可能再次起火的危险,留在车内组织300余名乘客通过司机室的应急通道门撤离。期间,夏飞主动维持车内秩序,耐心安抚乘客情绪,帮助一名老年乘客与其走散的孙子汇合。最终,在赶到场民警的处置下,车内乘客全部有序撤离。
34. 邢广径,男,南京卓禾制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员工。
2024年12月6日17时许,邢广径在南京地铁10号线列车上,发现隔壁车厢突然起火,并伴有轻微爆炸,引起乘客恐慌。邢广径立即找到安置在座位下方的灭火器,跑到起火现场,发现是乘客携带的充电宝自燃,他立即对准充电宝连续喷射,成功扑灭明火。
35. 郭荣良,男,江苏冠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36. 王伟祺,男,江苏冠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2025年3月23日6时许, 郭荣良、王伟祺得知雨花台区万科都荟天地小区有一名女业主被一名男子骚扰,他们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在该业主门口徘徊,此时女业主打开房门,与男子发生激烈争吵,期间,女业主从房间内取出一把菜刀威胁其离开,男子情绪更加激动,不断用语言挑衅导致女业主情绪失控,冲动之下掏出锐器。郭荣良见状,迅速上前将男子护至身后,王伟祺乘机夺下女业主手中的锐器,并将其控制住。因两人处置果断,有效避免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发生。
37. 王瑶,女,中共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工程师。
38. 王玮,男,中共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党委书记。
39. 魏宁波,男,中共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党委办公室干事。
2025年8月3日22时许,王瑶、王玮、魏宁波在南京站南广场二楼平台西侧发现一名男子情绪激动,突然向围栏快步走去并准备往下跳。三人迅速赶到男子身边,此时男子半边身体跨过围栏悬空,情况十分危险。王瑶一把拽住男子胳膊,防止其坠落;王玮、魏宁波冲上前将其抱住,三人合力把男子拉回平台内侧安全位置控制住。为防止其再次轻生,王玮耐心开导男子,帮助其打消轻生念头。民警到场后,联系亲属将男子带回。
40. 朱泓,女,江苏省中医院肾内科主治医师。
2025年5月19日18时许,朱泓经过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边检处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倒地不醒,遂主动表明自己医生职业后上前救助。朱泓检查发现该女子面色发绀、牙关紧闭、口吐白沫,脉搏消失,四肢轻微抽搐,判断其心跳呼吸骤停。朱泓立即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急救,经胸外按压数分钟后,该女子呼吸脉搏逐渐恢复,为后续抢救赢得先机。机场救护人员赶到后,朱泓主动说明情况,并把女子交给急救医生。因抢救及时,该女子转危为安。